| 新西兰亲属团聚移民之夫妻团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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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不详 更新时间:2008-6-1 17:27:45  |
一、夫妻团聚移民的条件: 1. 担保人的条件: 配偶是新西兰公民或永久居民,且他/她 1) 以前没有成功担保过一个以夫妻团聚名义的申请人;或者 2) 在为你担保前的5年里没有以夫妻团聚的名义担保过其它人;或者 3) 未曾是因对其家庭成员施加过家庭暴力而导致其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而获取居住权。 如果担保人本身是通过夫妻团聚名义获得新西兰公民或永久居民身份的,那么他/她不能为你提供担保,除非: 1) 在他/她获得身份时到现在为你提出担保申请时已经有5年的时间; 2) 以前没有成功担保过一个以夫妻团聚名义的申请人。 2. 担保人配偶的条件: 1) 你和你的担保人至少一起生活了12个月或更长的时间,其配偶关系必须时真实和长久的; 2) 你的年龄在18岁或18岁以上,如果年龄在16-18岁,你的生活来源还依靠你得父母; 3) 你们在提出申请前必须认识并且你们不是亲戚血缘关系; 4) 身体健康; 5) 无犯罪记录。 二、夫妻团聚移民的办理步骤: 1. 完整填写1000号新西兰居住申请表[Application for Residence in New Zealand (NZIS 1000) form]。 2. 连同你填写的1000号居住申请表,还需准备下列材料: 1) 担保人完整填写并签名的“担保表”sponsorship form [在新西兰境内由担保人填写后交给当地移民局批审] 2) 担保人的移民身份证明 3) 担保人在新西兰居住时间的证明 4) 你与担保人之间的夫妻关系证明 5) 申请费 3. 除了以上材料外,你还需提供: 1) 每个申请人都需2张与护照照片一样的照片 2) 有效护照或其它身份证明文件 3) 体检报告、X光报告(孕妇和11岁以下儿童不必提供X光照射报告,除非有特别要求) 4) 无犯罪证明公证 5) 出生公证 4. 完成以上步骤后,将以上材料递交给新西兰移民局北京或上海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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