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西兰企业随迁移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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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留学网 更新时间:2006-11-5 16:45:54  |
申请人只需要向移民局证明他不满足其他类别的移民要求,他是企业的重要员工,他在重置企业中的职位并且对企业的经营运做起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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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员工”在新移民法中定义如下: “重置企业CEO合理认为的企业员工将对新西兰的重置企业的运行起决策作用”。 “重置企业”在新移民法中定义如下: “企业计划在新西兰开办业务,并且得到新西兰移民局的满意认可” 申请批准后,申请人可以在两年内完成企业迁移来新西兰或者在新西兰设立分支机构。 在这两年之内,移民局发给申请人一家有条件的居留签证。 移民局要求申请人必须在获得临时定居签证后至少继续为该企业再工作两年。两年 后,移民局可以为申请人一家换发永久居留签证。申请人也可以不再为该企业服务。 证明材料: 1.新西兰设立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2.陈诉在新西兰设立分支的原因以及会给新西兰带来什么样的利益; 3.重置企业在已在本国运营的证明(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注册文件、公司帐号或纳税申报单、其他移民局认为申请过程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证明和信息); 4.重置企业的总裁出具的申请人(若是一批员工的话,则分别出示)的现任职务,包括每个员工在商业中的现任职务,每个员工在重置企业中的即任职务和解释为什么该申请人被重置企业CEO认为是重要的员工成员; 5.申请人必须提供他(或他们)在重置企业的职务。 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雇主写的有公司抬头的推荐信,陈述雇员所从事的职业和受雇时间,以及雇主的联系电话和住址 *描述受聘职务的聘书 *营业执照 *职位说明书/详细描述 *纳税证明 *工作评估报告 *任何其他移民局认为申请过程中必须提供的文件、证明和信息 企业随迁移民批准后,申请人、其配偶和未独立的孩子均可获得2年多次往返签证。接下来是要求申请人在两年内提供新西兰移民局认可的材料证明: 1.企业已在新西兰设立分支机构; 2.该分支机构在新西兰的地址是企业进行经营的场所; 3.任何申请人应交纳的移民税和安家信息费用已交付给新西兰移民局; 4.主申请人、其配偶和16岁以上未独立的孩子达到规定的英语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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